案例
王某购买了某小区的顶层住宅,在刚刚入住三个月后,赶上了雨季,楼顶大面积漏雨,这让王某很生气,自己刚刚入住的新房就漏雨,这楼盘的质量可见一斑。更令王某生气的事情发生在他找开发商理论的时候,开发商竟然说:“我们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交了房子,出现问题是业主的事,与我们无关。”王某该如何维权呢?
解析
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31条的规定,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,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。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3条规定,建设单位、勘察单位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、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。本案中,由于王某是和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,因此该房屋的首要保修责任应当由开发商来承担,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:
(1)住宅在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。房屋的质量问题在竣工验收时可能暂时未被发现,但在业主使用过程中就有可能暴露出来,如屋顶漏水、墙体漏水、墙皮脱落、地面开裂、空鼓、起砂、管道漏水和堵塞等质量问题。因此,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就负有质保责任。
(2)如果质量问题是因为勘察单位、设计单位、工程监理等负有法定责任单位的原因造成的,此时还可以要求上述单位承担法律责任。当然,如果是业主自己违反住宅说明书的规定,使用不当,如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更改房屋结构造成的质量问题,只能由业主自己来承担,开发商将不承担质保责任。
排名 | 区域 | 楼盘名称 | 动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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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于洪 | 金辉·云缦熙 | 15 |
2 | 沈河 | 深业·翰林府 | 15 |
3 | 金城·唐宁街 | 2 | |
4 | 智慧港双创中 | 1 | |
5 | 浑南 | 安拓国际智能 | 47 |
6 | 浑南 | 积水裕沁碧苑 | 0 |
7 | 浑南 | 万象宸光 | 87 |
8 | 振兴花园 | 4 | |
9 | 金峰小镇 | 8 | |
10 | 东盛花园 | 5 |
排名 | 区域 | 楼盘名称 | 动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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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浑南 | 龙湖 方林 | 10 |
2 | 沈河 | 万寿里 | 85 |
3 | 浑南 | 保利白沙林语 | 171 |
4 | 和平 | 格林玫瑰湾 | 108 |
5 | 皇姑 | 保利大都会 | 126 |
6 | 浑南 | 浦江苑御品 | 114 |
7 | 于洪 | 碧桂园银河城 | 325 |
8 | 于洪 | 美的城 | 191 |
9 | 于洪 | 旭辉璟宸府 | 57 |
10 | 浑南 | 亿博隆河谷 | 82 |